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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07月25日上午11点整,一辆警车占道停放在大方县奢香公园对面,天桥底下,影响交通秩序。
7月31日
云妹子推送了一篇名为
“@这些毕节人,你的不文明行为已被曝光!”的文章
曝光了一系列的不文明行为
其中
就有一辆警车违停的不文明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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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07月25日上午11点整,一辆警车占道停放在大方县奢香公园对面,天桥底下,影响交通秩序。
目前
此事有了新的进展
大方县公安局
已对相关同志作出了
通报批评的决定
☟
而当事驾驶员
也对自己的行为作了深刻的检讨
☟
此外
毕节这些车辆违法停车的不文明行为
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
2018年8月30日10:06,车牌号为贵FVC626的车辆在学院路违法停车,依法对车主尹娜予以罚款150元的处理。
2018年8月30日09:58,车牌号为贵FBJ553的车辆在学院路违法停车,依法对车主石朝庆予以罚款150元的处理。
2018年8月30日10:04,车牌号为贵FEK505的车辆在学院路违法停车,依法对车主薛鹏予以罚款150元的处理。
2018年8月30日10:02,车牌号为贵FT9421的车辆在学院路违法停车,依法对车主王朝军予以罚款150元的处理。
2018年8月30日09:28,车牌号为贵FR1975的车辆在学院路违法停车,依法对车主徐良俊予以罚款150元的处理。
2018年8月29日15:34,车牌号为贵FJM036的车辆在草海大道违法停车,依法对车主朱雍予以罚款150元的处理。
2018年8月29日15:34,车牌号为贵FB1797的车辆在草海大道违法停车,依法对车主顾光辉予以罚款150元的处理。
2018年8月29日15:34,车牌号为贵FN1468的车辆在草海大道违法停车,依法对车主石琴予以罚款150元的处理。
2018年8月28日15:33,车牌号为贵FG2776的车辆在草海大道违法停车,依法对车主刘发江予以罚款150元的处理。
2018年8月28日15:33,车牌号为贵FSJ234的车辆在草海大道违法停车,依法对车主陈金龙予以罚款150元的处理。
如果大家看到有不文明行为,记得拍下后,按以下方式举报:
以“图片(视频) +图片说明+时间+地点”的内容形式,加微信qsmy8886发送举报内容,上传的图片(视频)和文字要能清晰、准确地反映事实。
一是拍摄的照片要求客观真实、主题鲜明、不接受电脑合成作后后品及网络下载作品;
二是上传照片要清晰,不文明行为主体是个人的,要能明显体现当事人的脸部特征和不文明行为过程;不文明行为主体是商铺、单位的,需拍摄商铺招牌和单位牌子,涉及车辆的需拍摄车辆牌照。
编辑 /任佳丽 编审 / 秦 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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